【企业信息】重庆盾深电子有限公司盾深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重庆盾深电子有限公司
盾深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版)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CCTEG CHONGQING ENGINEERING(GROUP)CO.,LTD.
二0二二年七月
概 述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位于重庆市铜梁工业园内,为《重庆铜梁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铜梁工业园区电镀集中加工区,由重庆市经济委员会渝经函[2010]229号批准设立。2014年,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了《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铜梁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批复文件(渝(铜)环准[2014]21号);2019年,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了《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批复文件(渝环函[2019]769号)。规划的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占地约260亩,分三期开发建设。目前表面工程科技园一期工程和部分二期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现阶段入驻企业33家,现有基础设施及废水处理站处理余量表明科技园有能力接纳盾深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入驻。
重庆盾深电子有限公司在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1#标准厂房10单元已建成1条滚振挂镀金银生产线,电镀面积2万m2/a,另外2条连续电镀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不再建设。根据生产计划,重庆盾深电子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房1#10单元内实施“盾深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条滚挂镀银生产线,电镀面积2.592万m²/a(其中镀镍铜银规模1.8144万m²/a,镀铜镀锡规模0.7776万m²/a),水电气等公用工程以及废水处理工程均依托表面工程科技园的设备和设施。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有关规定,该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重庆盾深电子有限公司委托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我公司”)承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于2022年3月组织评价人员深入现场踏勘,收集基础资料(包括项目设计资料、背景监测资料等),详细调查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并对本工程进行仔细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了《盾深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初步分析判断
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分析,项目符合重庆铜梁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符合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相关要求,符合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选址合理;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电镀行业清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要求,符合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无土建施工仅有设备安装,施工期环境影响简单;营运期主要关注生产产生的含重金属电镀废水、废气以及环境风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暂存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
5、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盾深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位于铜梁工业园区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符合园区规划。本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先进,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均实现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预测结果表明,达标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在园区总量控制的范围内。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6、感谢
本次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铜梁区生态环境局、铜梁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铜梁高新技术开发区(原重庆铜梁工业园区)管委会、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设计单位、业主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1 总 则
1.1 评价原则
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持和改善环境质量。
(1)依法评价原则。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
(2)科学评价原则。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寻求总量替代,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充分与规划环评相结合,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引用规划环评的评价结论。
1.2 总体构思
(1)工程为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内的表面处理项目。评价工作将以本项目工程分析为重点,分析工艺过程及排污特征,估算污染物排放量,废气治理措施的技术的经济可行性、合理性,分析清洁生产等级。项目废水依托园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因此重点分析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可依托性。
(2)利用《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区域的环境状况调查结果,分析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分析结果,提出进一步防治污染的措施,并反馈于工程设计和建设中,从而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本项目厂房已建成,仅涉及土建工程,故对施工期进行简单评价。
(3)项目生产用房利用重庆盾深电子有限公司现有租用的厂房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土建工程,不涉及的拆迁安置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方案及生态环境影响、建设期环境影响等内容,本次评价不再对以上内容进行评价。
(4)由于项目位于园区1幢10单元,生产废水由园区进行统一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理,污染影响已经纳入科技园区环评中进行了评价,本次评价在结合科技园区评价的技术上,结合现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5)项目废水全部进入表面处理园区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验收,根据入驻企业情况,对废水处理站做可接纳分析。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少,考虑到《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已针对园区外排废水,对淮远河做了详细的预测,因此,本次评价简化地表水评价,引用其结论进行说明。
(6)重点分析项目车间级的风险源及项目采取的防范措施。
(7)拟建项目超声波除油、电解除油等前处理工序产生碱雾,由于碱雾无评价标准,因此本评价对碱雾不做进一步预测分析。
(8)项目位于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本项目的公众参与简化开展。
1.3 评价依据
1.3.1 环境保护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版,2018年10月26日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第二次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施行);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施行)。
1.3.2 国家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
(3)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
(4)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5)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6)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7)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
(1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
(11)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
(12)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
(13)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
(14)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号,2021年修改);
(15)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1.3.3 地方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
(1)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3月29日);
(2) 《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2013年);
(3) 《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渝府发[2016]19号);
(4)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 号);
(5) 《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及《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县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的通知》(铜府办发[2006]70号);
(6)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渝办〔2011〕92 号);
(7)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的通知》(渝办发[2012]142号);
(8)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9)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
(10)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渝发改投[2018]541号);
(11)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渝发改工[2018]781号);
(12) 《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市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26号);
(13)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6月1日实施)。
(14) 《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渝推长办发〔2019〕40号);
(15) 铜梁区落实“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16) 《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0月1日实施);
(17) 《重庆市铜梁区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7~2025年)》(铜府办〔2019〕50号);
(18) 《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铜府办〔2018〕154号);
(19) 《铜梁区小安溪流域水体限期达标方案(2018-2020年)》(铜府办〔2019〕148号);
(20)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涉重总量指标来源》(渝环办〔2019〕290号);
(21)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行业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渝环[2018]297号);
(22)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
(23)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电镀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要求的函》(渝环涵[2021]19号);
(24)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综合[2022]12号)。
1.3.4 技术规范与技术文件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
(9)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 第43号);
(10)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11) 《电镀行业清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2015);
(12)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
(13) 《电镀废水治理适宜技术指南(2017年版)》(渝环办[2017]665号);
(14)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HJ984-2018);
(15)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HJ985-2018);
(16)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855-2017);
(17)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18) 《电镀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1.3.5 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
(1)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及其环评批准书,渝(铜)环准[2014]21号;
(2) 《重庆铜梁高新区铜梁片区及全蒲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报批版)及其审查意见(渝环函[2019]94号);
(3)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报批版)及其审查意见(渝环函[2019]769号)。
1.3.6 工程资料及支持文件
(1) 盾深公司现有工程环评、验收、排污许可等资料;
(2) 盾深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设计资料及项目备案证;
(3) 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已入驻企业基本情况及产排污情况;
(4) 其他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
1.4 环境影响因素及评价因子识别
1.4.1 环境影响因素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营运期地表水环境、环境空气等5个因子的环境影响识别见下表。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因素识别见表1.4-1。
表1.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筛选表
环境因子 时段 | 地表水 环境 | 地下水 | 环境 空气 | 环境 噪声 | 固体废物和土壤 |
营运期 | -2L | -1 | -2L | -1 L | -1 |
(2)表中影响关联程度用数字1、2、3、4、5表示,1表示轻微影响,2表示可接受影响,3表示中等影响,4表示较大影响,5表示重大影响。
(3)表中“S”表示短期影响,“L”表示长期影响。
(4)表中所示的关联程度为经治理后的污染影响关联程度。
1.4.2 评价因子识别
拟建项目的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因此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考虑营运期,据此分析的结果汇总见表1.6-2,各类影响的类型和程度见表1.6-3。
(1)环境现状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CO、O3、氯化氢、氰化氢、硫酸雾;
地表水: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钾指数、COD、BOD5、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杆菌、流量、电导率;
地下水:八大离子(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挥发性酚类、耗氧量(CODMn)、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镉、汞、铅、砷、总硬度、铁、铬(六价)、铜、锌、镍、银、锡、钴;
声环境:等效A声级;
土壤:《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1的45项因子、铍、钴、氰化物、石油烃(C10-C40);
底泥:pH、铜、铅、铬、锌、镍、镉、砷、汞。
(2)影响评价因子
大气: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氰化氢;
地表水、地下水:pH、COD、石油类、总磷、氨氮、总氮、六价铬、总氰化物、总镍、总铜、总锡、总银;
声环境:等效A声级;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土壤环境:pH、镍、六价铬、铬、石油烃类。
1.5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1.5.1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现状及规划影响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评价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硫酸雾、氯化氢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表 D.1,氰化氢污染物参照执行《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标准》。
表1.5‑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平均时间 | 浓度限值 | 单位 | 备注 |
1 | SO2 | 年平均 | 60 | μg /m3 | GB3095-2012二级标准 |
24小时平均 | 150 | ||||
1小时平均 | 500 | ||||
2 | NO2 | 年平均 | 40 | ||
24小时平均 | 80 | ||||
1小时平均 | 200 | ||||
3 | CO | 24小时平均 | 4 | mg/m3 | |
1小时平均 | 10 | ||||
4 | 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60 | μg/m3 | |
1小时平均 | 200 | ||||
5 | PM10 | 年平均 | 70 | ||
24小时平均 | 150 | ||||
6 | PM2.5 | 年平均 | 35 | ||
24小时平均 | 75 | ||||
7 | 硫酸 | 1小时平均 | 300 | μg/m3 | 参照HJ2.2-2018表 D.1执行 |
24小时平均 | 100 | ||||
8 | 氯化氢 | 1小时平均 | 50 | μg/m3 | |
24小时平均 | 15 | ||||
9 | 氰化氢 | 1小时平均 | 30 | μg/m3 | 参照《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标准》 |
24小时平均 | 10 |
1.5.2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主要涉及的水域为淮远河,根据《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8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及《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县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的通知》(铜府办发[2006]70号)等规定,淮远河评价河段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情况见表1.5-2,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5-3。
表 1.5‑2 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
水域名称 | 水域范围 | 适用功能类别 | 备注 |
淮远河 | 土桥、河滩 | Ⅳ类 | 工业用水 |
表 1.5‑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除pH和粪大肠菌群外,其余均为mg/L
序号 | 项目 | Ⅳ类 | 序号 | 项目 | Ⅳ类 |
1 | pH | 6~9 | 13 | 铅 | ≤0.05 |
2 | DO | ≥3 | 14 | Cr6+ | ≤0.05 |
3 | COD | ≤30 | 15 | 硒 | ≤0.02 |
4 | TP | ≤0.3 | 16 | 镉 | ≤0.005 |
5 | BOD5 | ≤6 | 17 | 汞 | ≤0.001 |
6 | 硫化物 | ≤0.5 | 18 | 挥发酚 | ≤0.01 |
7 | 氰化物 | ≤0.2 | 19 | 氟化物 | ≤1.5 |
8 | 石油类 | ≤0.5 | 20 | 砷 | ≤0.1 |
9 | 氨氮 | ≤1.5 | 21 | 锌 | ≤2.0 |
10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3 | 22 | 高锰酸盐指数 | ≤10 |
11 | 粪大肠菌群(个/L) | ≤20000 | 23 | 总磷 | ≤0.3 |
12 | 铜 | ≤1.0 |
1.5.3 地下水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地下水质分类,评价区域地下水执行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5-4。
表1.5‑4 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 除pH、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外,其余均为mg/L
序号 | 项目 | 标准限值(mg/L) |
1 | pH | 6.5~8.5 |
氨氮 | 0.5 | |
3 | 硝酸盐 | 20 |
4 | 亚硝酸盐 | 1 |
5 | 挥发酚 | 0.002 |
6 | 氰化物 | 0.05 |
7 | 总硬度 | 450 |
8 | 氟化物 | 1 |
9 | 氯化物 | 250 |
10 | 耗氧量 | 3 |
11 | 溶解性总固体 | 1000 |
12 | 硫酸盐 | 250 |
13 | 砷 | 0.01 |
14 | 汞 | 0.001 |
15 | 镉 | 0.005 |
16 | 六价铬 | 0.05 |
17 | 铁 | 0.3 |
18 | 总大肠菌群 | 3MPN/100ml |
19 | 菌落总数 | 100CFU/mL |
20 | 铅 | 0.01 |
21 | 铜 | 1.0 |
22 | 锌 | 1.0 |
23 | LAS | 0.3 |
24 | 氰化物 | 0.05 |
25 | 镍 | 0.02 |
26 | 银 | 0.05 |
27 | 钴 | 0.05 |
1.5.4 声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 (A)、夜间55dB (A);科技园区北厂界临交通干线(铜合路),临交通干线一侧执行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表1.5‑5 环境噪声标准限值 单位:dB(A)
类别 | 适用区域 | 昼间 | 夜间 |
3 | 工业区 | 65 | 55 |
4a |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 70 | 55 |
1.5.5 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
调查范围均位于工业园区内,属于工业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表1.5‑6 土壤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kg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筛选值 | 管制值 | |
第二类用地 | 第二类用地 | |||
基本项目 | 重金属和无机物 | |||
1 | 砷 | 60 | 140 | |
2 | 镉 | 65 | 172 | |
3 | 铬(六价) | 5.7 | 78 | |
4 | 铜 | 18000 | 36000 | |
5 | 铅 | 800 | 2500 | |
6 | 汞 | 38 | 82 | |
7 | 镍 | 900 | 2000 | |
挥发性有机物 | ||||
8 | 四氯化碳 | 2.8 | 36 | |
9 | 氯仿 | 0.9 | 10 | |
10 | 氯甲烷 | 37 | 120 | |
11 | 1,1-二氯乙烷 | 9 | 100 | |
12 | 1,2-二氯乙烷 | 5 | 21 | |
13 | 1,1-二氯乙烯 | 66 | 200 | |
14 | 顺-1,2-二氯乙烯 | 596 | 2000 | |
15 | 反-1,2-二氯乙烯 | 54 | 163 | |
16 | 二氯甲烷 | 616 | 2000 | |
17 | 1,2-二氯丙烷 | 5 | 47 | |
18 | 1,1,1,2-四氯乙烷 | 10 | 100 | |
19 | 1,1,2,2-四氯乙烷 | 6.8 | 50 | |
20 | 四氯乙烯 | 53 | 183 | |
21 | 1,1,1-三氯乙烷 | 840 | 840 | |
22 | 1,1,2-三氯乙烷 | 2.8 | 15 | |
23 | 三氯乙烯 | 2.8 | 20 | |
24 | 1,2,3-三氯丙烷 | 0.5 | 5 | |
25 | 氯乙烯 | 0.43 | 4.3 | |
26 | 苯 | 4 | 40 | |
27 | 氯苯 | 270 | 1000 | |
28 | 1,2-二氯苯 | 560 | 560 | |
29 | 1,4-二氯苯 | 20 | 200 | |
30 | 乙苯 | 28 | 280 | |
31 | 苯乙烯 | 1290 | 1290 | |
32 | 甲苯 | 1200 | 1200 | |
33 |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 570 | 570 | |
34 | 邻二甲苯 | 640 | 640 | |
半挥发性有机物 | ||||
35 | 硝基苯 | 76 | 760 | |
36 | 苯胺 | 260 | 663 | |
37 | 2-氯酚 | 2256 | 4500 | |
38 | 苯并[a]蒽 | 15 | 151 | |
39 | 苯并[a]芘 | 1.5 | 15 | |
40 | 苯并[b]荧蒽 | 15 | 151 | |
41 | 苯并[k]荧蒽 | 151 | 15000 | |
42 | 䓛 | 1293 | 12900 | |
43 | 二苯并[a,h]蒽 | 1.5 | 15 | |
44 | 茚并[1,2,3-cd]芘 | 15 | 151 | |
45 | 萘 | 70 | 700 | |
其他项目 | 重金属和无机物 | |||
46 | 29 | 190 | ||
47 | 70 | 350 | ||
48 | 135 | 270 | ||
石油烃类 | ||||
49 | 4500 | 9000 |
1.5.6 污染物排放标准
1.5.6.1 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工艺废气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排放浓度见表1.5-6,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见表1.5-7;电镀园区厂界污染物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放限值(mg/m3)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依据 | |
硫酸雾 | 30 |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 GB21900-2008 中表5标准 |
氮氧化物 | 200 | ||
氯化氢 | 30 | ||
氰化氢 | 0.5 |
表 1.5‑8 电镀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GB21900-2008)
序号 | 工艺种类 | 基准排气量(m3/m2) (镀件镀层)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1 | 其他镀种(镀铜、镍等) | 37.3 |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
表 1.5‑9 电镀生产线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依 据 |
氮氧化物 | 0.12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DB50/418-2016表1 |
硫酸雾 | 1.2 | ||
氯化氢 | 0.2 | ||
氰化氢 | 0.024 |
1.5.6.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产区车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进入科技园废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其中铬、六价铬、镍等第一类污染物在处理设施处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其余污染物在废水总排口处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
根据“渝环函[2021]29号”文件相关要求,电镀园区污水处理处理应增强金属废水处理效率和持续稳定达标,并要求在2022年底前完成电镀污水处理站的升级改造,即2023年1月1日起,科技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中第一类污染物及五类重金属(铅、汞、镉、铬、砷和铊)执行《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02-2017)表1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表3 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涉及镀锡工艺的含锡废水中总锡,企业废水总排口浓度限值参考上海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5.0mg/L执行,排放标准见表1.5-10。
表 1.5‑10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水污染物) 单位:除pH外,均为mg/L
序号 | 污染物类别 | GB21900表3排放限值 | T/CQSES 02表1排放限值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
1 | 总铬 | 0.5 | 0.2 |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 |
2 | 六价铬 | 0.1 | 0.05 | ||
3 | 总镍 | 0.1 | 0.1 | ||
4 | 总银 | 0.1 | 0.001 | ||
5 | pH(无量纲) | 6~9 | 6~9 |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 |
6 | 悬浮物 | 30 | / | ||
7 | COD | 50 | / | ||
8 | 氨氮 | 8 | / | ||
9 | 总氮 | 15 | / | ||
10 | 总磷 | 0.5 | / | ||
11 | 石油类 | 2.0 | / | ||
12 | 总氰化物 | 0.2 | / | ||
13 | 总铜 | 0.3 | / | ||
14 | 总锡 | 5.0 | / | ||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L/m²(镀件镀层) | 多层镀 | 250 | / |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 | |
单层镀 | 100 | / | |||
根据《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电镀企业生产区车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进入重润表面科技园废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重润表面科技园废水处理站建设回用水处理系统,回用水水质优于《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HB5472-91)B类标准,电阻率(25℃)≥7000Ω·cm,因此回用水可用于反渗透设备制纯水的原水及前处理工序用水;部分废水达标排入淮远河。《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报批版)确定了废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具体排放限值见表1.5-11~1.5-12。
表 1.5‑11 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B类水质 |
1 | 电阻率(25℃) | Ω•cm | ≥7000 |
2 | 总可溶性固体(TDS) | mg/L | ≤100 |
3 | pH值 | / | 5.5~8.5 |
4 | 二氧化硅 | mg/L | -B类无要求 |
5 | 氯离子 | mg/L | ≤12 |
表 1.5‑12 表面处理科技园区废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
序号 | 废水种类 | 生产废水进水浓度(除pH外,mg/L) | ||||||||||||
pH | COD | 六价铬 | 总铬 | 总铜 | 总锡 | 总镍 | 总锌 | 石油类 | 总磷 | 氨氮 | 总银 | CN- | ||
一 | 生产废水 | |||||||||||||
A类 | 含铬废水 | 2~7 | 60 | 80 | 180 | 50 | ||||||||
B类 | 含镍废水 | 3~7 | 100 | 50 | 100 | 50 | ||||||||
C类 | 含氰废水 | 8~11 | 100 | 20 | 0.1 | 150 | ||||||||
D类 | 综合废水 | 3~10 | 200 | 50 | 100 | 50 | ||||||||
E类 | 络合废水 | 4~11 | 800 | 100 | 20 | 30 | ||||||||
F类 | 混排废水 | 4~11 | 200 | 20 | 50 | 20 | 20 | 20 | 10 | 20 | 20 | 0.1 | 50 | |
G类 | 前处理废水 | 4~11 | 800 | 5 | 5 | 10 | 50 | 20 | ||||||
二 | 生活污水 | 6~9 | 400 | 8 | 30 |
1.5.6.3 噪声排放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科技园区北厂界临交通干线(铜合路),执行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1.5.6.4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1.6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6.1 环境空气
1.6.1.1 工作等级
本项目选择各污染源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参数,采取AERSCREEN估算模式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Pi,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根据表6.2-4估算结果可知,Pmax=2.39%,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表2,判定环境空气评价等级为二级。
1.6.1.2 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
1.6.2 地下水
1.6.2.1 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规定,本项目属于Ⅲ类项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下水评价范围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等地下水环境“敏感 ”区分布,也无集中式饮用水源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等“较敏感”区分布,因此判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因此,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6.2.2 评价范围
以淮远河、东西两侧溪沟及“圈椅状”平缓中心地带形成相对独立水文地质单元范围,并进行评价。整个水文地质单元面积为5.08km²,评价范围内潜层地下水类型为松散土体孔隙潜水和风化带基岩裂隙水。(根据科技园区地下水专题报告相关内容)。
1.6.3 地表水环境
1.6.3.1 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评价等级划分,项目为水污染型建设项目,项目外排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属于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废水排放方式属于间接排放,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B。
1.6.3.2 评价范围
评价等级为三级B,不设置评价范围,本次主要分析污水处理设施的可依托性。
1.6.4 声环境
1.6.4.1 评价等级
拟建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位于GB3096规定的3类声功能区,项目建成后敏感目标噪声增加量小于3dB(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确定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6.4.2 评价范围
厂区边界外扩200m区域。
1.6.5 土壤环境
1.6.5.1 评价等级
项目为电镀生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属于Ⅰ类项目(制造业-有电镀工艺的),为小型污染型项目;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不敏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表4要求,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
1.6.5.2 评价范围
厂区占地范围内及厂区占地范围外200m范围内。
1.6.6 环境风险
1.6.6.1 评价等级
项目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判断(P)为P4(轻度危害),项目所在地为环境低度敏感区(E3),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表 2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项目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即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1.6.6.2 评价范围
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与各要素评价范围一致。
1.6.7 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原厂界范围内的污染影响类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且符合规划环评要求、项目所在地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已在《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进行了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生态影响可不确定评价等级,直接进行生态影响简单分析。
1.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7.1 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位于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重庆铜梁工业园区东南部,项目地块及周边均为规划的工业用地。
1.7.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根据本次评价范围及评价要素,确定电镀园区及本项目所在厂房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7-1。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处于铜梁区城市规划区边缘,项目西侧环境空气目标主要为铜梁城区、已建成商住区、规划商住区等,东侧、北侧、南侧主要为人口较为密集的村镇。
(2)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自然保护区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或区域,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淮远河流经本项目所在科技园区外南侧及东侧,最近直线距离约为25m。根据调查,淮远河发源于大足区境内,淮远河流域面积527km²,总长约57km。本项目依托的重润废水处理站排污口淮远河上游500m至排污口淮远河下游10km评价河段,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
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4)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地下水评价范围约5.08km²,评价范围内已经完成了农村供水工程改造,地下水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取水,无已开发的集中式地下水水源,因此本项目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5)土壤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土壤评价范围内均为园区工业用地,无土壤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本次评价范围及评价要素,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区及敏感点见表1.7-1。
表1.7‑1 主要环境空气、风险环境敏感目标与规划区边界位置关系
序号 | 环境 要素 | 保护对象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位置关系 | 保护内容 | ||||
相对厂址方位 | UTM坐标(通用横轴墨卡托投影) | 相对科技园区边界最近距离(m) | 相对项目所在厂房最近距离(m) | ||||||
X | Y | ||||||||
1 | 环境空气、环境风险 | 铜梁城区 | 环境空气II类功能区 | 西侧 | 604718.63 | 3302357.66 | 3000 | 3400 | 铜梁城区现状人口密集区及规划区,有文教、居住、党政机关办公地、医院、商贸等 |
2 | 铁佛寺 | 西侧 | 605667.07 | 3303269.54 | 2100 | 2550 | 园区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
3 | 工人新村 | 西北侧 | 605621.53 | 3303698.08 | 2200 | 2450 | 现有人口约3000人 | ||
4 | 廉租房 | 西侧 | 605756.16 | 3302187.56 | 2100 | 2450 | 6栋,11层/栋,约800人 | ||
5 | 规划居住区 | 西南侧 | 606586.74 | 3302253.28 | 900 | 1400 | / | ||
6 | 规划居住商贸区 | 南侧 | 608167.85 | 3301124.78 | 1050 | 1300 | / | ||
7 | 全德(东胜) | 东侧 | 609474.51 | 3302479.94 | 1000 | 1200 | 现有人口约2000人 | ||
8 | 梁祝村 | 南侧 | 607510.99 | 3301678.89 | 800 | 1100 | 现有人口约1500人 | ||
9 | 花院村 | 东北侧 | 608782.75 | 3303594.19 | 900 | 900 | 现有人口约3400人 | ||
10 | 木鱼村 | 东北侧 | 609536.18 | 3304217.22 | 2100 | 1100 | 现有人口约3000人 | ||
11 | 锦尚生态腊梅园 | 北侧 | 608005.00 | 3304200.32 | 1000 | 1200 | 农业与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区 | ||
12 | 花院村4社 | 东北侧 | 608519.57 | 3303347.93 | 400 | 490 | 约15 户、60 人 |
1.8 政策、规划及选址布局合理性分析
1.8.1 政策符合性分析
1.8.1.1 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除外)属于淘汰类”但本项目氰化镀银和氰化镀铜打底,不属于该类中的淘汰类。且本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故项目建设不违背国家的产业政策。
1.8.1.2 与《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渝发改投〔2018〕541号)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渝发改工〔2018〕781号)符合性分析
电镀行业不属于《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渝发改投〔2018〕541号)中的不予准入和限制准入类,为允许类。
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渝发改工〔2018〕781号),项目位于专业的表面处理园区内,符合国家和重庆市产业政策和布局。
1.8.1.3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见表1.8-1。
表 1.8‑1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 政策要求 | 拟建项目符合性 |
1 |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 拟建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 |
2 |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 拟建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
3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 拟建项目建设用地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 |
4 |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砂、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 拟建项目建设用地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湿地公园 |
5 |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试管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 拟建项目建设用地不属于上述划定的保护区域 |
6 |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 拟建项目依托电镀园区排污口排放,不涉及排污口的新建、改建和扩大 |
7 | 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2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 | 拟建项目不涉及 |
8 |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位目的的改建除外。 | 拟建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 |
9 |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 拟建项目位于集中式电镀园区内 |
10 |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布局规划 |
11 |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 拟建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 |
12 |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综上,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相关政策要求。
1.8.1.4 与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府发〔2015〕69号)符合性分析
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控制影响库区水体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及重金属等污染物总量。新建、改建、扩建涉及上述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并满足水环境质量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准入规定,取得排污权指标。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矿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对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行业中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企业,暂停其新增取水许可审批。
本项目位于电镀集中加工区内,满足水环境质量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且建有回用设施,符合环境准入规定。
1.8.1.5 与重庆市《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渝府发〔2016〕50号)符合性分析
实施方案:鼓励工业企业聚集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工业企业布局选址要严格落实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敏感区域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焦化、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电镀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涉重金属产业发展规划必须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合理确定涉重金属产业发展规模、速度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禁止向涉重金属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提供土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增量。新建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应在工业园区内选址建设。禁止在生态红线控制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人口聚集区新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严格执行涉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周边安全防护距离相关规定。强化重金属污染治理,对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进行工艺升级改造或依法关闭。推进铅酸蓄电池、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入园。
本项目在专业的电镀园区标准厂房内建设,不新增占地。周边最近的敏感目标距离电镀园区厂界400m。项目符合重庆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符合要求。
1.8.1.6 与《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符合性分析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办法[2012]142号文《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定)》对全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工业项目提出了一定的环境准入条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下面就该项目与《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的具体准入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对比分析。详见表 1.8‑2。
表 1.8‑2 《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定)》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 准入条件 | 项目情况 | 符合性 | |
1 | 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和我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属于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工艺技术设备较先进。 | 符合 | |
2 | 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国内基本水平;“一小时经济圈”内工业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国内先进水平 | 本项目位于铜梁区,属于“一小时经济圈”内,清洁生产满足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国内先进水平 | 符合 | |
3 | 工业项目选址应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 | 项目选址铜梁工业园区电镀集中加工区,符合重庆市电镀行业总体发展规划 | 符合 | |
4 | 在长江、嘉陵江主城区江段及其上游沿江河地区严格限制建设可能对饮用水源带来安全隐患的化工、造纸、印染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重金属工业项目; 在长江鱼嘴以上江段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5公里、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5公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上游5公里的沿岸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 本项目位于铜梁工业园区电镀园区,同时项目产生的污水依托的电镀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根据电镀园区环评预测,排放的生产废水达标排放对淮远河水质影响较小,属于嘉陵江二级支流。 | 符合 | |
5 | 在主城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以煤、重油为燃料的工业项目;在合川区、江津区、长寿区、璧山县等地区严格限制新建、扩建可能对主城区大气产生影响的燃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工业项目; 在主城区及其主导风上风向10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及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在区县(自治县)中心城区及其主导风上风向5公里范围内,严格限制新建、扩建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及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 | 拟建项目使用园区燃气锅炉产蒸汽 | 符合 | |
6 | 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污量的工业项目必须取得排污指标,不得影响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完成。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企业、流域和区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 | 本项目采用清洁能源,污染物排放量少,建设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包括在电镀园区的总量指标内 | 符合 | |
7 | 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所在地大气、水环境主要污染物现状浓度占标准值90%―100%的,项目所在地应按该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1.5倍削减现有污染物排放量 |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主要污染物现状浓度占标准值均小于90%。大气主要污染物占标准值均小于90%。 | 符合 | |
8 | 新增重金属排放量的工业项目应落实污染物排放指标来源,确保国家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重金属排放总量按计划削减,其余区域的重金属排放总量不增加。优先保障市级重点项目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 | 本项目新增重金属总量指标(总铬、六价铬)由建设单位向铜梁区生态环境局申请,再由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向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申请取得 | 符合 | |
9 | 禁止建设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 | 本项目无重大安全隐患。 | 符合 | |
10 | 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项目污染物经过治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 符合 | |
11 | 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资源环境绩效水平应达到本规定要求。 | 能够达标排放,满足《规定》的要求。 | 符合 | |
《规定(修订)》规定了电镀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水平限值,本次绩效水平对比结果详见表 1.8‑3。
表 1.8‑3 电镀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水平限值分析(鱼嘴上游流域)
单 位 | 镀层情况 | 项目情况 | 限值 | 结论 | |
单位产品新鲜用水量 | t/m² | 单层 | 0.05 | 0.12 | 符合 |
单位产品排水量 | t/m² | 单层 | 0.05 | 0.10 | 符合 |
单位产品COD排放量 | g/m² | 单层 | 2.61 | 5 | 符合 |
单位产品氨氮排放量 | g/m² | 单层 | 0.575 | 0.8 | 符合 |
单位产品总铬排放量 | g/m² | 单层 | 0.005 | 0.05 | 符合 |
单位产品六价铬排放量 | g/m² | 单层 | 0.001 | 0.01 | 符合 |
单位产品总镍排放量 | g/m² | 单层 | 0.002 | 0.1 | 符合 |
由上表可知,项目能达到电镀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水平(鱼嘴上游流域)。因此项目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的相关要求。
1.8.1.7 与《关于加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重金属总量指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环办[2019]290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渝环办[2019]290号内容:各区县对报审的重点行业涉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铬、砷)污染物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在评估、审批之前,应明确告知业主单位应先落实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指标替代项目。项目所在区县有替代项目来源的,应将替代项目和执行总量替代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同意;项目所在区县无替代项目来源的,应由区县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进行调剂。
本项目涉及重点重金属污染物为总铬及六价铬,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重金属总量指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由企业向区县申请重金属总量,再由区县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总量指标,满足渝环办[2019]290号相关要求。
1.8.1.8 与《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土壤〔2018〕22号内容: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应在本省(市、区)行政区域内有明确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
本项目涉及重点重金属污染物为总铬及六价铬,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重金属总量指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由企业申请总量指标,满足环土壤〔2018〕22号相关要求。
1.8.1.9 与《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固体[2022]17号内容“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汞、镉、铬、砷、铊和锑,并对铅、汞、镉、铬和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符合“三线一单”、产业政策、区域环评、规划环评和行业环境准入管控要求。重点区域的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原则,减量替代比例不低于1.2:1;其他区域遵循“等量替代”原则。建设单位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强化涉重金属污染应急管理。重点行业企业应依法依规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本项目属于电镀行业,为重点行业,涉及的重点防控重金属污染物为铬,项目按照相关要求申请总量指标;项目所在园区制定有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和培训,同时企业按照要求编制车间风险应急预案,并与园区风险应急预案进行衔接,定期开展演练,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的要求。
1.8.2 规划符合性分析
1.8.2.1 与“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持续推进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挖掘减排潜力,推进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重金属排放“等量替换”或“减量替换”制度,无排放指标替换来源的项目不予审批。全面深化涉铅、镉、铬等重金属排放行业污染排查整治,对纳入整治清单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继续对全市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镀行业等重点行业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督促企业达标排放。”
本项目涉及重金属总铬、六价铬的排放,在项目审批前,由企业向铜梁区生态环境局申请重金属总量,再由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总量指标;2022年12月31日之前,本项目涉及的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银等第一类污染物在其相应处理单元排放口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在重润表面科技园废水总排口处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2022年12月31日之后,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银等第一类污染物在其相应处理单元排放口满足《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表1的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在重润表面科技园废水总排口处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满足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
1.8.2.2 与《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符合性分析
根据《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批版),其对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清单)、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论述及与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清单)
结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渝府发〔2018〕25号),科技园区属于铜梁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没有依法划定的生态红线,在规划范围内不设置不涉及禁止区;但是入驻企业按照标准厂房边界外推200m设置环境防护距离,因此在科技园区外一定范围需要设置禁止建设居住、医院、学校用地。因此在此区域设置为限制建设区,详见下表。
表 1.8‑4 生态空间管制清单表
类别 | 序号 | 所含空间单元(规划区块编号或名称) | 面积m² | 现状用地类型 | 管控要求 | ||
生态空间 | 限制建设区 | 1 | 科技园区边界东北向外127m | 380651 | 工业用地 | 非居住、医院、学校用地 | |
2 | 科技园区边界西北向外190m | 工业用地 | |||||
3 | 科技园区边界西南、南向外140 m ~190m | 绿地、河流、工业用地 | |||||
4 | 科技园区边界东南向外140m~180m | 绿地、河流、工业用地 | |||||
/ | / | 面积小计 | 380651 | ||||
生态空间面积合计 | 380651 |
项目位于科技园区标准厂房之内,结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渝府发〔2018〕25号),项目不涉及禁止区。
(2)环境质量底线
在科技园区开发过程中确保周边环境质量满足相应划定的环境质量目标,是园区开发的底线,基于环境质量底线及区域开发强确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
表 1.8‑5 科技园区环境质量底线
水环境质量 | |||||||||||
序号 | 所在流域水体 | 断面名称 | 水质现状 | 规划目标 | |||||||
1 | 淮远河 | 众志桥断面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 | |||||||
大气环境质量 | |||||||||||
项目 | 可吸入颗粒物 | 二氧化硫 | 二氧化氮 | 氟化物 | 氯化氢 | 硫酸雾 | 铬酸雾 | ||||
现状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 一次值低于0.05mg/m³ | 一次值低于0.3mg/m³ | 一次值低于0.0015mg/m³ | |||||||
规划目标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 一次值低于0.05mg/m³ | 一次值低于0.3mg/m³ | 一次值低于0.0015mg/m³ | |||||||
土壤环境质量 | |||||||||||
项目 | 土壤及河道底泥 | ||||||||||
现状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 ||||||||||
规划目标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 ||||||||||
拟建项目排放污染物在科技园区总量控制范围之内,不会突破项目周边环境质量底线,详见表 1.8‑6。
污染物 | 排放量(t/a) | |||
本项目 | 已入驻企业 | 园区总量(一期) | ||
水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 | COD | 0.116 | 27.6021 | 37.422 |
六价铬 | 0.000013 | 0.0074 | 0.023 | |
总铬 | 0.00006 | 0.05178 | 0.117 | |
总铜 | 0.0007 | 0.0508 | 0.225 | |
总镍 | 0.00006 | 0.0103 | 0.018 | |
石油类 | 0.0046 | 1.0948 | 1.497 | |
总磷 | 0.00116 | 0.2617 | 0.374 | |
氨氮 | 0.0186 | 4.3778 | 5.988 | |
总氰化物 | 0.0005 | 0.0164 | 0.15 | |
总银 | 0.000001 | 0.0008 | 0.013 | |
总氮 | 0.035 | / | 11.227 | |
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 | 硫酸雾 | 0.0361 | 2.534 | 10.929 |
氮氧化物 | 0.00004 | 8.18 | 30.375 | |
危险废物管控总量限值 | 8.16 | 1902.658 | 11025 |
(3)资源利用上线
根据科技园区发展目标、产业定位及规模分析,园区主要利用的资源涉及水资源、能源、土地资源、主要原料等,结合区域资源赋存情况及园区开发资源占用情况,园区发展不涉及资源的“瓶颈”,区域各类资源可满足园区的发展需要,但是对于电镀生产线需要单位面积新鲜水量做出限定,按照“跟踪评价”确定园区单位面积新鲜水消耗不能超过0.1m³/m²计算工业用水量上限。具体资源利用情况见下表。
表 1.8‑7 科技园区发展资源利用情况
项目 | 规划一期完成(t/a) | 规划二期完成(t/a) | 规划三期完成(t/a) | 备注 | |
水资源利用上限 | 用水总量上限 | 91.727 | 245.347 | 487.687 | / |
工业用水量上限 | 83.807 | 229.507 | 456.007 | 按照单位电镀面积新鲜水耗0.1m³/m²计算 | |
生活用水 | 7.92 | 15.84 | 31.68 | / |
拟建项目建成后,科技园区内各企业总的资源利用效率未超过0.1m³/m²计算工业用水量上限,符合“跟踪评价”关于资源利用上线的论述。
(4)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跟踪评价”中具体园区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与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1.8‑8 科技园区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指标限值)与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表
环境准入指标 | 电镀项目 | 其他表面处理批量生产 | 限值制订依据 | 本项目情况 | 是否符合 |
污染物排放强度 | 不得超过电镀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水平限值分析(鱼嘴上游流域) | / | 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办法[2012]142号文《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定)》 | 未超过电镀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水平限值分析(鱼嘴上游流域),见表1.8-6 | 是 |
排入环境废水排放量:单层镀100L/m²,多层镀250L/m² | /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按照多层镀考虑,本项目排入环境废水量排水量为89L/m² | 是 | |
资源利用效率 | 单个项目水循环回用率:通过企业自身浓盐水及电镀集中加工区中水回用于生产线,机械件电镀项目水循环回用率不低于50%,电子电镀等要求较高的贵金属电镀项目水循环回用率不低于30% | / | 《重庆市电镀行业准入条件(2013年修订)》 | 水循环回用率为53.79% | 是 |
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 | 达到Ⅰ级基准值,小于8L/次 | 小于8L/次 |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清洗工艺节水 | 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为3.33L/次 | 是 |
电镀用水重复利用率 | 达到Ⅰ级基准值,大于60% | / |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用水节水 | 项目水重复利用率为73.3% | 是 |
工艺装备 | 达到Ⅰ级基准值,70%生产线实现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根据工艺选择逆流漂洗、淋洗、喷洗,电镀无单槽清洗等节水方式,有用水计量装置 | / |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 达Ⅰ级基准值,生产线实现自动化,根据工艺选择逆流漂洗、喷淋水洗等节水方式,有用水计量装置 | 是 |
阳极氧化化抛清洗水必须上高磷回收设备,回收后清洗水总磷不超过1000mg/L | / | 区域地表水总磷容量有限,减少废水处理站处理压力 | 项目不属于阳极氧化 | / | |
污染排放种类 | 不得镀铅、镀镉 | 不得镀铅、镀镉 | 无总量指标及规划镀种 | 项目不镀铅、镀镉 | 是 |
前处理药剂要求 | 不得使用含磷脱脂剂(铝合金、锌合金基材除外) | 不得使用含磷脱脂剂(铝合金、锌合金基材除外) | 区域地表水总磷容量有限 | 项目使用不含磷脱脂剂 | 是 |
从上表可以看出,项目符合“跟踪评价”拟定的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跟踪评价”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的要求。
1.8.2.3 与《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意见(渝环函[2019]769号)符合性分析
表 1.8‑9 与渝环函[2019]769号符合性分析
类别 | 审查意见要求 | 拟建项目情况 | 符合性 |
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 | 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不得予以批准。 | 铜梁区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 符合 |
严格环境准入,控制产业规模 | 严格落实《报告书》制定的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优先引进工艺装备先进、资源利用率高、低水耗的项目。引进非表面处理项目应严格论证,杜绝污染扰民。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应低于国内先进水平。妥善处理项目引进与规划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和废水回用的关系。规划区应严格控制电镀面积,不得突破规划规模,逐步优化调整电镀类别。 | 项目为表面处理项目,工艺装备先进、资源利用率高、低水耗,清洁生产水平不低于国内先进水平,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表面处理面积未突破总量及规模 | 符合 |
加强污染防治,坚守环境质量底线 | 加强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逐步提高废水回用率。采用可行技术加强废气、噪声的治理,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严格控制废液收集、处置过程中的二次污染物,规范原辅材料储存和污染源“可视化”管理。提高金属利用和工艺水循环率,从源头上减少含重金属废水排放总量,实现园区总体水平提档升级。 | 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园区回用水系统启动后回用率满足要求。采用了可行技术加强废气、噪声的治理,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严格控制废液收集、处置过程中的二次污染物,规范原辅材料储存和污染源“可视化”管理 | 符合 |
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控,抓好源头管控,落实分区、分级防渗措施,防止规划实施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定期开展规划区地下水跟踪监测评价工作,根据监测结论,完善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确保规划区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不恶化。 | 项目生产车间位于3楼,落实了分区、分级防渗措施,由科技园区定期统一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评价工作 | 符合 | |
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做好危险废物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规划区应定期对危险废物进行转移,严禁在厂区内过量堆存,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 项目厂房内自建危险废物暂存点,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不过量堆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符合 | |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 涉及环境防护距离的工业企业或项目应通过选址或调整布局,严格控制环境防护距离包络线在园区规划范围内,不得超出园区边界。 | 拟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包络线在园区规划范围内 | 符合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 规划区及其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环境风险防范的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严格落实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划区应当加强环境风险监控,建立环境风险应急机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企业环境风险源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防范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 | 企业采取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续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 符合 |
加强环境管理 | 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机制,不断强化“三线一单”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作用,以及对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作用。严格执行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等有关规定。规划区应成立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和必要的监测、监控设备,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落实跟踪监测计划。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环境管理、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做好日常环境保护工作。规划区现有管理体系中应增加规划区整体与周边生态环境的景观协调管理,优化调整生产设施与自然环境的协调性,使设施建设与周边景观逐步保持一致。 |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接受科技园区环保管理 | 符合 |
积极推进建设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联动 | 规划区涉及的近期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结合生态空间保护与管控要求,在落实环境质量底线的基础上深入论证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严格环境准入要求,执行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预防或者减轻建设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对与规划产业定位相符的建设项目,环境政策符合性、环境现状调查等内容可适当简化。 | 项目为近期建设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环境准入要求,执行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预防或者减轻建设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 符合 |
后续的管理要求 | 规划实施3—5年后,应当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重点关注规划实施对水、大气、土壤等的影响,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必要改进措施。 入驻规划区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应当满足本规划环评结论及其审查小组意见要求。具体的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中,在满足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前提下,本规划环评及其审查小组意见中的数据、结论等内容,可作为入驻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同园区规划环评联动的依据。 你公司应当抓紧会同有关单位对规划环评识别出的规划区现存环境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规范。铜梁区政府应当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监管职责,强化领导,督促指导有关责任主体实施整改工作。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规划区及其企业的环境执法日常监管。 | 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满足规划环评结论及其审查小组意见要求 | 符合 |
其他要求 | 国家和我市法律、法规等对规划区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国家和我市对规划区和电镀项目有更严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准入要求的,规划区及其电镀项目应予严格执行。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作为强化园区环保管理的重要依据,但不成其为对园区后续发展的支撑。 | / | / |
1.8.2.4 与《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联动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号),结合《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批版),科技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管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项目环评评价内容 | 可简化 | 需重点论证 | 联动情况 |
1 | 项目概况、工程分析 | / | √ | 已重点论证项目概况、工程分析 |
2 | 区域环境概况及环境现状 | 自然和社会环境概况 | 需分析引用数据的有效性 | 已简化自然和社会环境概况;已分析引用数据的有效性 |
3 | 产业政策、选址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 / | 需重点论证与科技园区规划、《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和行业准入条件的符合性 | 已重点论证与科技园区规划、《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和行业准入条件的符合性 |
4 |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Ⅲ类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直接利用结论,定性分析; |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 | 已简化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简化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直接利用结论,定性分析;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 |
5 | 环境风险评价 | / | 企业级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已重点论证企业级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6 |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 营运期废水处理设施的可依托性,及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措施 | 已简化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已重点论证营运期废水处理设施的可依托性,及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措施 |
7 | 公众参与 | / | / | / |
8 | 污染物总量控制 | / | 总量指标来源,与科技园区废水处理站剩余总量对比 | 已重点论证总量指标来源,与科技园区废水处理站剩余总量对比 |
9 |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 | / | / |
10 |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 / |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营运期监测计划、环保验收内容 | 已重点论证环境管理机构设置、营运期监测计划、环保验收内容 |
从表 1.8‑10可以看出,本项目与《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批版)联动情况较好,符合跟踪评价要求。
1.8.2.5 与铜梁区“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铜府发(2020)8 号),铜梁区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分区管控要求,明确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风险管控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等方面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建立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应治理要求。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重润电镀园区,对照“铜梁区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铜梁区重点管控单元2-淮远河众志桥(单元代码ZH50015120002)”管控单元,本项目与“铜梁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下表1.8-10。
表1.8‑11 本项目与“铜梁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 铜梁区重点管控单元2-淮远河众志桥 | |||
环境管控单元来源 | 水环境工业-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弱扩散重点管控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 | |||
环境管控单元特点 | 发展定位:以现代服务业(商贸金融、现代物流、教育培训、旅游等)、工业(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大健康)为主,休闲观光产业为辅。 现状及发展规划:1.该控制单元涉及本区中心城区巴川街道、南城街道、东城街道;2.有铜梁高新区(铜梁片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大健康等,该园区紧邻中心城区生活区。3.有土桥小企业创业基地。 主要问题:1.水环境:水质较差,污染物排放以工业污水和城市生活污水为主;2.大气环境:区域2017年PM10和PM2.5超标;高新区紧邻东城街道建设,对东城街道环境空气有影响;城市施工、道路、堆场扬尘问题突出。3.土壤环境:有重庆创祥电源有限公司、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建设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 | |||
执行的市级总体管控要求 | 执行水环境工业-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弱扩散重点管控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各要素分区相应市级和近郊区(主城西)片区总体管控要求。 | |||
管控类别 | 空间布局约束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环境风险防控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管控要求 | 1.除在安全或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 2.限制引入高耗水、高排水项目。 3.铜梁高新区的白土坝片区采取“腾笼换鸟”的方式,推动现有产业提档升级,发展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产业 | 1.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95%;镇街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85%。 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100%。 3.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禁止新建 20 蒸吨以下小燃煤锅炉。 4.鼓励烧结砖瓦窑开展错峰生产。 5.持续推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 VOCs 的治理,新建涉及喷涂的建设项目鼓励使用环保涂料。 | 1.严格限制居住区周边布设企业类型,不宜引入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工业企业。 2.小企业基地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3.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 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 4.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 1.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2.推行节水措施和中水回用提高水资源回用率。鼓励工业企业实施中水回用。 |
本项目符合性 | 符合。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排水项目 | 符合。本项目工艺水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排放废气采用先进污染防治设施。 | 符合。本项目位于铜梁区工业园区内,项目不属于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工业企业,园区已建立已建立完善的事故污水风险防控体系,危险废物储存于临时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符合。本项目使用电能,不使用高污染燃料。园区建设有中水回用设施,本项目水重复利用率为70.8% |
1.8.3 选址合理性分析
1.8.3.1 区位优势
项目所在的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依托渝遂高速公路、三环高速公路,具有优越的区位交通优势。
园区内规划有城市干道,形成网络型自由式路网格局,交通条件完善,能够形成良好的货物分流系统,为本项目形成良好支撑。
1.8.3.2 园区条件
园区为规划的铜梁工业园区电镀集中加工区,为项目提供“七通一平”的场地,服务优质,合作方式灵活多样,对入驻企业政策优惠。
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完善,交通方便,通讯发达,水、电、气供应充足;园区内配套建设有废水处理站、各类废水事故池等,环保配套工程齐备,且各项基本设施运行正常,为项目的发展提供支撑。
1.8.3.3 地质条件
项目区域范围内及周边没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及地下人工洞室等不良地质现象,适于工程项目建设,且电镀园区已修建好标准厂房,建设单位仅需购买或租赁已建厂房。
1.8.3.4 区域环境承载力
根据跟踪评价的结果,规划区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条件总体满足后续发展需要。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淮远河监测断面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域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本项目选址合理。
2 项目概况
2.1 地理位置及交通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的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的1幢10单元。
重庆市铜梁区位于四川盆地东南部、重庆市西北部,介于北纬29°31′10″至30°5′55″、东经105°46′22″至106°16′40″之间,西南靠大足区,东北连合川区,南接永川区,西北邻潼南区,东南毗邻璧山区,南北长62km,东西宽约48km,幅员面积1334km²。铜梁城区距重庆市区86km,地处成渝经济带与渝西经济走廊发展带上。是重庆连接川中、川北、川南的枢纽。背靠四川腹地,面临三峡库区,是渝西经济走廊上的一个区域经济中心。
铜梁工业园区由铜梁和蒲吕两个组团组成,其中铜梁工业组团位于铜梁区中东部,由原全德镇拆并而成,位于铜梁区城东部和南部,渝遂高速从园区内穿过。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位于铜梁工业园区铜梁工业组团内东南部、铜合路南侧,淮远河北侧。
地理位置见附图1。
2.2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概况
2.2.1 基本情况
2.2.1.1 园区概况
根据《重庆铜梁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规划环评中确定的电镀集中加工区分近期(一期、二期)及远期建设、电镀线远期约470条、电镀面积远期约5000万m²、废水处理规模远期1.65m³/d等相关内容。
根据《重庆铜梁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确定电镀集中加工区的相关内容及要求,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规划布置在铜梁工业园东南部、淮远河北侧,规划建设成为“全国一流、西部第一”的生态环保电镀工业专区。采取一次规划、分三期实施的原则进行建设。一期拟引进表面处理生产线约120条,形成年表面处理面积约1270万m²;二期再引进表面处理生产线约127条,新增年表面处理面积约1350万m²;三期再引进表面处理生产线约223条,新增年表面处理面积约2380万m²。三期建成后整个科技园表面处理生产线总计约470条,年表面处理面积总计约5000万m²,总废水处理规模为1.5万m³/d(低于规划所确定的污水处理规模)。镀种包括镀铜、镀镍/钯镍、镀锌、镀锡/锡铜、镀铬、镀金/金钴、镀银等;涉及表面处理工艺包括电子电镀、塑料电镀、五金电镀、磷化、喷涂等表面处理工艺。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的建设符合《重庆铜梁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对电镀集中加工区的要求。
2.2.1.2 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2014年8月26日,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针对电镀园区的规划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渝(铜)环准[2014]21号);随后,园区按照规划分期进行建设,目前,一期已全部建设完成,二期部分已建成,三期暂未实施。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已完成验收,并获得排污许可证-91500224305066916R001P。
园区规划环评及基础设施项目环境管理执行情况见下表2.2-1:
表 2.2‑1科技园区规划环评及基础设施项目环境管理执行情况一览表
环境管理项目 | 环境管理执行情况 | 获批日期 |
重庆铜梁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 | 渝环函[2012]658号 | 2012/12/13 |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一期)项目备案证 | 2015-500224-47-03-001586 | 2015/7/2 |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 | 渝(铜)环准[2014]21号 | 2014/8/26 |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试生产意见 | 渝(铜)环试[2015]01号 | 2015/1/16 |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 5002242017020001 | 2017/2/6 |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500224-2017-002-M | 2017/2/9 |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环境影响地下水专题报告审查意见的函 | 渝环函[2017]391号 | 2017/6/1 |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 渝(铜)环验[2017]33号 | 2017/7/26 |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排放污许可证 | 91500224305066916R001P | 2017/12/23 |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废水处理站一、二期工程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批复 | 铜水许可[2017]32号 | 2017/12/26 |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 渝环函[2019]769号 | 2019/6/26 |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排放污许可证更新 | 91500224305066916R001P | 2020/12/8 |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减排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202150022400000066 | 2021/7/15 |
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一、二期蒸汽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验收 | 一期2台6t/h燃气锅炉及二期1台6t/h燃气锅炉已改造完成,于2021年12月31日已取得验收批复文件,铜环函〔2021〕192号 |
2.2.2 规划建设内容及平面布局
2.2.2.1 规划建设内容
科技园区占地约260亩,一次规划,分三期投资开发建设。建设标准厂房(一期建设标准厂房4.82万m²,二期建设标准厂房5.19万m²,三期建设标准厂房9.16万m²)、废水处理站基础设施施工与设备安装(一期污水处理规模为3840 m³/d(污水处理站24小时运行,电镀废水处理规模150m³/h(3600 m³/d),生活污水规模为10 m³/h(240 m³/d),总计160m³/h,即3840 m³/d;电镀废水回用40%后,剩余60%即90m³/h的电镀废水进入生化处理系统,与10 m³/h的生活污水一起处理,生化处理系统规模100m³/h,即2400 m³/d),二期新增污水处理规模4080 m³/d,三期新增污水处理规模7200 m³/d;总废水处理规模为1.5万m³/d)、厂区给水及污水管网、固体废物临时储存间、原辅材料储存设施(包括硫酸和盐酸储罐区、硝酸仓库及其他原辅材料储存库)、供电、供气、绿化、内部道路等基础设施。
2.2.2.2 规模
规划区主要镀种含:镍、铬、锡、金、银、锌、阳极氧化等,各类电镀规模见表2.2-2。
表 2.2‑2 园区表面处理规模表 单位:万m2/a
锌 | 镍 | 铬 | 金 | 银 | 锡 | 阳极氧化 | 化学镍 | 其他(磷化) |
366.9 | 150.6 | 441.67 | 127.2 | 93 | 110 | 508.68 | 85.6 | 153.53 |
注:三期未实施,本次仅统计一、二期规模。
2.2.2.3 平面布局
科技园内各基础设施由北至南依次布置:科技园办公大楼、一期表面处理加工生产区、二期表面处理加工生产区、废水处理站(含危险废物暂存点)、原辅材料库、三期表面处理加工生产区。科技园的人流、物流出入口,均有铜梁工业园已建和规划的市政道路,交通十分便利。考虑到科技园原料与产品的运入、运出及办公区人流与生产区物流的分离。
废水处理站(含危险废物暂存点)布置于场区主导风下风向、地势较低的地方,既有利于污水管网的合理布设和收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盐酸、硫酸、硝酸等原辅材料库紧邻废水处理站设置,并设置围堰等风险防范设施。
危险废物暂存点布置于废水处理站地块及站房内部,有利于减少危险废物的污染影响。
科技园内道路型式采用棋盘式布置方式,道路围绕车间成环状布置,以利运输及消防需要。
科技园办公、生产区由道路和绿化隔离带分开,生产区前区设置公共绿化带,科技园围墙以内与科技园内环道之间设置错落有致的绿化带。道路及广场面积92249m²,绿地总面积约12333m²,绿地率7.05%。
2.2.2.4 基础设施组成
科技园区基础设施主要建设内容组成见表2.2-2。
2.2.3 科技园区废水处理站主要建设内容及处理废水种类
科技园区污水站废水分类收集、分类处理,项目一、二、三期污水处理均含有A类含铬废水处理系统、B类含镍废水处理系统、C类含氰废水处理系统、D类综合废水处理系统、E类络合废水处理系统、F类混排废水处理系统、G类前处理废水处理系统、膜分离浓液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事故应急池提升系统、鼓风系统、投配药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和回用水系统、中央控制系统(PLC)等15个主要表面处理废水处理系统。项目的废水处理站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2.2-3。
2.2.4 依托设施防渗情况及初期雨水收排说明
科技园区的废水收集罐地基采用C30现浇混凝土,抗渗等级不低于P8,面层采用三布六涂乙烯基防渗防腐,厚度不小于3m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
科技园区的化学品仓库地基基础采用C30现浇混凝土,抗渗等级不低于P8,地面及墙体内侧采用三布六涂乙烯基,厚度不小于3m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
科技园区的危废暂存间采取三布六涂环氧玻璃钢+花岗石铺贴防腐防渗处理,总厚度不小于60m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
科技园区的废水处理设施及事故池均采用抗渗混凝土,混凝强度不低于C30,抗渗等级不低于P8,且池体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或喷涂聚脲等防渗涂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
初期雨水:生产区初期雨水管道经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满池后通过设置的切换阀门切换,将后续雨水引出排放,初期雨水经检测,各类重金属达标直接由排水泵排出,不合格通过泵打入污水处理站相应收集水池,处理达标后排放。
表 2.2‑2 科技园区基础设施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基础设施内容 | 规模 | 建筑规模及备注 | 建设情况 |
1 | 主体工程 | ||||
1.1 | 一期标准厂房 | 包括1#、2#、3#、4#标准厂房 | 均由三层厂房组成,层高为7.5m~7.8m,总高22.5m~23.4m | 建筑面积为4.82万m² | 已经建成 |
1.2 | 二期标准厂房 | 包括5#、6#、7#、8#标准厂房 | 建筑面积为5.19万m² | 7、8号楼已经建成 | |
1.3 | 三期标准厂房 | 包括9#、10#、11#、12#、13#、14#、15#标准厂房 | 建筑面积为9.16万m² | 未建 | |
1.4 | 废水处理站(含危险废物暂存点) | 在科技园东部建设1座废水处理站,占地面积约14720m²;一期污水处理规模为3840t/d,二期新增污水处理规模4080t/d,三期新增污水处理规模7200t/d,三期污水处理规模总计达到1.5万t/d;废水处理站总占地面积约30亩,排放标准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生产废水回用率40%;包括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污泥收集处理系统、加药系统、中央控制系统(PLC)、管网系统,事故水池等;废水处理站内一期设备间内设置一间危险废物暂存点,建筑面积360m²,后期新增29号建筑为危险废物暂存点,面积730 m²。 | 废水处理站一期(包括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污泥收集处理系统等)已建成,建筑面积为360m²危废暂存点已建成 | ||
1.5 | 管网工程 | 在科技园内每个标准厂房及车间内设置8个废水监控及收集池(分别收集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综合废水、络合废水、混排废水、前处理废水和含酸废水,池大小为:1.3×0.6×0.9m)和1个废水收集房(房内设8个玻璃钢罐体和废水提升泵,及1个事故池废水收集池及提升泵)。并设管廊铺设表面处理废水收集管及回用水管,管廊离地净高约7.5m;支墩和管廊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高于地面。废水收集管道位于管廊最底层布置,管道按照8类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并预留1根应急备用管道。此外,生产区设置有1套生活污水收集管道。生产废水收集管道均采用UPVC管,管径DN40~DN160。并设回用水管道1条,分别回用到前处理工序及后清洗等工序,回用水管道采用PP管,管径为DN25~DN110。 | 1~4#、7~8#厂房生产车间的各类废水收集池建成,各厂房1F的废水收集房(包括8个玻璃钢罐体和废水提升泵,及1个事故池废水收集池及提升泵)及园区废水收集管及回用管网建成 | ||
2 | 辅助工程 | ||||
2.1 | 电力及变电所 | 在科技园附近设独立1个10kV专线,就近由园区内市政上级变电站引来一路10kV电源回路,经10kV专线放射式向园内各车间变电所供电。变压器总安装容量35000kVA。 | 厂房变电所建成 | ||
2.2 | 锅炉房及供汽管网 | 锅炉房采用燃气蒸汽锅炉,锅炉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来自工业园西面建成的铜梁天然气配气站天然气输送管道。一期天然气耗量2400Nm³/h,设4t/h、4t/h、8t/h燃气锅炉三台,位于2#标准厂房中部;二期新增天然气耗量2400Nm³/h,增设4t/h、4t/h、8t/h燃气锅炉三台,位于7#标准厂房中部;三期新增天然气耗量4200Nm³/h,增设8t/h、8t/h、12t/h燃气锅炉三台,位于12#标准厂房中部。蒸汽管网以树枝状方式敷设至各用户车间,对蒸汽管道实施保温。 | 一二期锅炉房已建成,一期设置2台6t/h燃气锅炉,二期设置1台6t/h燃气锅炉,蒸汽管道建成,接入已建成各车间内,同时预留管道给未实施的厂房 | ||
2.3 | 综合办公大楼(含食堂及职工活动中心) | 综合办公大楼一期建设,主要包括办公室、财务处、会议室、员工食堂(设置5个食堂,一期3个,二期新增1个,三期新增1个)、餐厅、员工活动厅、培训中心、健身中心、多功能厅等,主体为4层(局部为2层、3层),总建筑面积7287m²。 | 综合办公大楼已经建成 | ||
2.4 | 原料储存设施 | 主要为科技园各企业储存原料,包括硫酸和盐酸储罐区、硝酸仓库及其他原辅材料储存库。其中硫酸和盐酸储罐区分别布置2个尺寸:Φ1.8×5.5m、Φ2×7.0m,盐酸、硫酸一期各建2个储罐,一用一备,二期不新增储罐,三期各新增1个,并且三期建成后硫酸储罐2个用于储存硫酸,3个用于储存盐酸,1个为空罐作为盐酸、硫酸的应急备用储存罐;硝酸仓库占地面积为100m²,其他原辅材料储存库占地面积为450m²。 | 一期建成盐酸、硫酸各建2个储罐,盐酸罐尺寸Φ2×7.0m,硫酸罐尺寸Φ1.8×5.5m;硝酸仓库、其他原辅材料储存库建成 | ||
3 | 公用工程 | ||||
3.1 | 给水 | 由铜梁水厂供水,主要取用琼江水,取水口位于安居镇,水厂现状供水规模为3.5万t/d,规划远期供水规模将达到14万t/d,能满足供水需要。从市政给水管网上引入两根DN200的进水管,接至科技园室外给水环网。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和生产、生活给水系统。 | 进水管已经建成,已建厂房及道路区域给水管网已经建成 | ||
3.2 | 排水 |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办公区雨水直接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系统,生产区初期雨水管道经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满池后通过设置的切换阀门切换,将后续雨水引出排放,初期雨水经检测,各类重金属达标直接由排水泵排出,不合格通过泵打入污水处理站相应收集水池,处理达标后排放;科技园办公及职工活动中心大楼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入铜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各标准厂房及单元内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车间内设置的监控收集池分类收集后,自流进入各标准厂房内废水收集房中的玻璃钢罐体,经提升泵提升由厂区各废水管进入表面废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和标准厂房内生活污水经科技园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达标排入淮远河。 | 初期雨水收集池及管网建成。已建厂房的废水收集罐及管网建成。 | ||
3.3 | 天然气 | 由铜梁天然气配气站供给,经调压计量后供给食堂和锅炉房燃用。 | 燃气管网建成 |
表 2.2‑3 科技园区废水处理站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 项目组成 | 规模 | 处理收集废水种类 | 主要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 |
1 | A类含铬废水处理系统 | 一期25m³/h 二期26.7m³/h 三期46.7m³/h | 钝化清洗水、电镀铬清洗水、塑胶电镀粗化液等含铬清洗水 | 含铬废水调节池、pH调节池1、还原反应池、pH调节池2、混凝池、反应池、沉淀池、暂存池、监测取样池 | 一期25m³/h已建成,处理工艺与原环评相同 |
2 | B类含镍废水处理系统 | 一期18m³/h 二期19.2m³/h 三期33.6m³/h | 含电镀镍和镀镍合金、化学镍等含镍清洗水 | 含镍废水调节池、pH调节池1、破络反应池、pH调节池2、混凝池、反应池、沉淀池、暂存池、多介质过滤器、离子交换树脂保障系统、监测取样池 | 一期18m³/h已建成,处理工艺与原环评相同 |
3 | C类含氰废水处理系统 | 一期12m³/h 二期12.8m³/h 三期22.4m³/h | 电镀碱铜打底工艺、仿金、电镀金、银等含氰清洗水 | 含氰废水调节池、pH调节池1、一级破氰池、pH调节池2、二级破氰池 | 一期12m³/h已建成,处理工艺与原环评相同 |
4 | D类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 一期45m³/h 二期48m³/h 三期84m³/h | 电镀铜、锌、铝、锡等一般重金属清洗水 | 综合废水调节池、pH调节池、预留破氰池、混凝池、反应池、沉淀池 | 一期45m³/h已建成,处理工艺与原环评相同 |
5 | E类络合废水处理系统 | 一期5.5m³/h 二期5.9m³/h 三期10.3m³/h | 焦磷酸铜电镀、化学铜等含络合物电镀或化学镀清洗水 | 络合废水调节池、pH调节池1、破络合反应池、pH调节池2、混凝池、反应池、沉淀池 | 一期5.5m³/h已建成,处理工艺与原环评相同 |
6 | F类混排废水处理系统 | 一期4.5m³/h 二期4.8m³/h 三期8.4m³/h | 主要为地面清洗水、设备跑冒滴漏和退镀清洗水、废气处理产生废水 | 混排废水调节池、pH调节池1、一级破氰池、pH调节池2、二级破氰池、pH调节池3、还原反应池、pH调节池4、混凝池、反应池、沉淀池 | 一期4.5m³/h已建成,处理工艺与原环评相同 |
7 | G类前处理废水处理系统 | 一期40m³/h 二期42.6m³/h 三期74.6m³/h | 电镀前处理除油槽液及含高COD的清洗水、喷漆和电泳废水 | 前处理废水调节池、pH调节池1、电絮凝装置、pH调节池2、混凝池、反应池、沉淀池 | 一期40m³/h已建成,处理工艺与原环评相同 |
8 | 含酸废水收集池 | 一期80m³/次 二期96m³/次 三期170m³/次 | 酸洗等报废含酸废水(盐酸、硫酸) | 调节各处理系统pH | 一期80m³/次已建成,处理工艺与原环评相同 |
9 | 膜分离浓液处理系统 | 一期50m³/h 二期53.4m³/h 三期93.4m³/h | 反渗透浓液、预处理后的E类络合废水、F类混排废水 | RO浓液调节池、pH调节池1、电絮凝装置、pH调节池2、混凝池、反应池、沉淀池 | 一期50m³/h已建成,处理工艺与原环评相同 |
10 | 生化处理系统 | 一期100m³/h 二期106m³/h 三期188m³/h | 生产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的G类前处理废水、膜分离浓液处理后废水 | 生活污水调节池、二级pH调节池、二级混合反应池、二级芬顿氧化池、二级混凝池、二级絮凝池、二级高密沉淀池、pH调节池、暂存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MBR池、三级pH调节池1、三级混合反应池、三级芬顿氧化池、三级pH调节池2、三级混凝池、三级絮凝池、三级高密沉淀池、产水池、膜清洗池、监测取样池 | 一期100m³/h已建成,处理工艺与原环评相同,2021年进行生化处理系统改造并已备案,目前改造已完成 |
11 | 中水回用 | 一期60m³/h 二期64m³/h 三期112m³/h | 预处理后的A~D类废水 | pH回调池、暂存池、多介质过滤器、袋式过滤器、超滤装置、超滤水池、活性炭过滤器、保安过滤器、RO系统、回用水池 | 一期60m³/h已建成,处理工艺与原环评相同 |
12 | 事故应急池提升系统 | / | / | 含铬事故应急池、含镍事故应急池、含氰事故应急池、综合事故应急池 | 一期事故水池已建成,包括含铬事故应急池300m3、含镍事故应急池220m3、含氰事故应急池144m3、混排废水应急事故池(含综合、络合、混排、前处理等的事故废水收集)1140m3 |
13 | 鼓风系统 | / | / | 风机房 | 已建 |
14 | 投配药系统 | / | / | 设置NaOH配药槽、H2SO4配药槽、PAC配药槽、PAM配药槽、NaClO药槽、还原剂配药槽、破络剂配药槽、重捕剂配药槽、钙盐配药槽、营养盐配药槽、阻垢剂药槽、杀菌剂药槽、RO药洗槽 | 一期建成,与原环评相同 |
15 | 污泥处理系统 | / | / | 含铬废水污泥池、含镍废水污泥池、综合污泥池 | 一期建成,与原环评相同 |
16 | 中央控制系统(PLC) | / | / | 废水处理站控制系统采用中央控制系统集中管理和监视,该系统由中央控制室微机和现场终端二级组成。它集计算机技术,控制技术,通讯技术以及显示技术于一体,通过通讯网络将中央级监控站和现场各子站,实现集中监测和分散控制。 | 一期建成,与原环评相同 |
2.2.5 基础设施及本项目的可依托性
由以上分析可知,科技园区一期工程的污水处理站、园区废水收集管网、危险废物暂存点及其他公用设施已经建成,具备了较完善的基础设施,且(一期)一阶段已完成验收,并获得排污许可证91500224305066916R001P。其设施完成情况与项目的可依托性,见表2.2-4。
表 2.2‑4 园区主要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情况
2.2.6 入驻企业情况
园区目前已入驻37家企业(以环评已批复的为准),其中,重庆亘巨铝氧化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敏人塑胶有限公司以及重庆更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已关停,安美特(中国)化学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拟建生产线取消建设,以上四家企业不再进行统计。
此外,重庆盾深电子有限公司、重庆皓博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重庆盈锋不锈钢有限公司、重庆鹏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取消部分生产线建设,已取消生产线不再计入入驻企业的电镀规模内。
根据其报告书、报告表等相关资料,各企业的规模及用水量等信息见下表。根据统计,已入驻企业镀银规模总计为4万m²/a,园区镀银规划规模为93万m²/a,余量为89万m²/a。本项目新建镀银生产线规模为1.8144万m²/a,因此园区镀银规模余量富余能力较多,满足本项目的用量要求,本项目可依托。已入驻企业镀锡规模总计为13.12万m²/a,园区镀锡规划规模为110万m²/a,余量为96.88万m²/a。本项目新建镀锡生产线规模为0.7776万m²/a,因此园区镀银规模余量富余能力较多,满足本项目的用量要求,本项目可依托。
表2.2‑5 入驻企业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建设内容 | 运营及建设 | 环评电镀规模 | 建筑面积(m²) | 产值(万元) | 环评核算新鲜水用水量(m³/d) | 环评核算蒸汽用量(t/h) |
情况 | 万m²/a | |||||||
1 | 重庆鹏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1条自动挂镀锌线(14万m²/年) | 正式生产 | 29 | 2471.78 | 2800 | 86.41 | 0.25 |
1条自动挂镀锌镍线(10万m²/年) | ||||||||
1条自动滚镀锌线(5万m²/年) | ||||||||
重庆鹏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扩) | 1条自动滚镀锌镍线(5万m²/年) | 取消建设 | / | / | / | / | / | |
重庆鹏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扩2022) | 1条挂镀锌镍生产线(3.465万m2/a) | 建设中 | 8.085 | 1309.72 | 2400 | 16.43 | 0.0625 | |
1条滚镀锌镍生产线(4.62万m2/a) | ||||||||
2 | 重庆威铭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条2.5m镀硬铬线(4.725万m2/a) | 试生产 | 15.39 | 850 | 1500 | 28.9 | 0.24 |
1条3.5m镀硬铬线(5.985万m2/a) | ||||||||
新建1条镀锡线(2.52万m2/a) | ||||||||
1条化学镍线(2.16万m2/a) | ||||||||
3 | 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工程铜梁分公司 | 1条自动挂镀金银线(1万m²/a) | 正式生产 | 9.1 | 1090.11 | 1000 | 31.07 | 0.19 |
1条自动挂镀锡线(8万m²/a) | ||||||||
4 | 重庆众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条五金装饰镀铬线(15.8万m²/a) | 正式生产 | 15.8 | 934.54 | 1900 | 47.36 | 0.24 |
5 | 重庆盾深电子有限公司 | 1条滚振镀金银生产线(2万m²/a) | 正式生产 | 2 | 1090.11 | 1500 | 33.7 | 0.03 |
2条连续电镀线(5万m²/a/条) | 取消建设 | / | ||||||
6 | 重庆百钰顺科技有限公司 | 1条阳极氧化生产线(30万m²/a) | 正式生产 | 30 | 941.61 | 1000 | 89.47 | 0.3 |
7 | 重庆吉锦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 挂镀锌+镀锌镍自动生产线1条(6.5万m²/a) | 正式生产 | 30 | 2180.22 | 1000 | 64.08 | 0.3 |
滚镀锌自动生产线1条(10万m²/a) | 正式生产 | |||||||
挂镀装饰铬自动生产线1条(13.5万m²/a) | 正式生产 | |||||||
8 | 重庆铜合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 1条发黑处理生产线(4.4万m²/a) | 正式生产 | 4.4 | 1014.72 | 600 | 17.74 | 0 |
2条热处理生产线(1.1万m²/a) | ||||||||
9 | 重庆皓博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条自动挂镀锌线(5万m²/年) | 取消建设 | / | 1014.72 | 400 | 43.91 | 0.31 |
1条自动挂镀装饰铬线(8万m²/a) | 正式生产 | 8 | ||||||
10 | 重庆策勋科技有限公司 | 镀铜(0.6万m²/a) | 正式生产 | 1.47 | 1882.84 | 1000 | 3.41 | 0 |
镀硬铬(0.87万m²/a) | ||||||||
11 | 重庆铜德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条镀镍生产线(2万m²/a) | 正式生产 | 9.68 | 1014.72 | 1200 | 22.75 | 0.2 |
1条阳极氧化生产线(7.68万m²/a) | 正式生产 | |||||||
12 | 重庆恒创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 1条铝阳极氧化生产线(34.9万m²/a) | 正式生产 | 35 | 2180.22 | 5000 | 80.19 | 0.34 |
1条阳极氧化打样线(0.1万m²/a) | ||||||||
13 | 大进合汽车配件(重庆)有限公司 | 1条久美特生产线(56万㎡/a) | 正式生产 | 118.3 | 5084.72 | 20000 | 150.18 | 0.57 |
1条滚镀锌生产线(12.32万㎡/a) | 正式生产 | |||||||
1条滚镀锌生产线(24.64万㎡/a) | 未建设 | |||||||
1条锌镍合金生产线(12.672万㎡/a) | 未建设 | |||||||
1条脱脂+磷化生产线(12.672万㎡/a) | 正式生产 | |||||||
14 | 美光环保科技(重庆)有 | 1条表面处理添加剂生产线 | 正式生产 | / | 1065.06 | / | 3.86 | 0 |
1条滚镀锌生产线(11.664万m2/a) | 正式生产 | 14.904 | 2000 | 29.56 | 0.069 | |||
1条滚镀锌镍生产线(3.24万m2/a) | 正式生产 | |||||||
15 | 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2条阳极氧化自动生产线(69.9万㎡/a) | 正式生产 | 70 | 2244.08 | 3500 | 108.853 | 0.58 |
1条阳极氧化打样线(0.1万㎡/a) | ||||||||
16 | 重庆安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条ABS塑胶电镀生产线(51万㎡/a) | 正式生产 | 51 | 4630 | 10000 | 128.21 | 0.057 |
17 | 重庆盈锋不锈钢有限公司 | 1条镀铜镍生产线(15.7万m2/a) | 正式生产 | 15.7 | 2029.44 | 1000 | 42.07 | 0.063 |
1条镀锡生产线(2.6万m2/a)) | 整体搬迁 | / | ||||||
1条镀铬生产线(3.0万m2/a) | ||||||||
1条铝合金生产线(2.3万m2/a) | 取消建设 | / | ||||||
18 | 重庆胜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条化学镍生产A线(2.6406万㎡/a,其中0.162万㎡/a,后段生产线2.4786万㎡/a) | 正式生产 | 7.3906 | 1065.06 | 1000 | 18.15 | 0.042 |
1条化学镍生产B线(2.5万㎡/a) | 建设中 | |||||||
1条镀金生产线(1.25万㎡/a) | 正式生产 | |||||||
1条镀银生产线(1万㎡/a) | 未建设 | |||||||
19 | 重庆远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条铝合金化学镍生产线(7.2万㎡/a) | 未建设 | 14.64 | 941.42 | 500 | 32.23 | 0.14 |
1条铁件化学镍生产线(0.72万㎡/a) | 试生产 | |||||||
1条铝合金装饰铬生产线(6.72万㎡/a) | 试生产 | |||||||
20 | 鑫润材料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1条表面添加剂生产线 | 正式生产 | / | 2582.48 | 1500 | 23.1 | 0 |
21 | 重庆铭阳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条滚镀锌生产线(6.3万㎡/a) | 正式生产 | 18.9 | 1268.79 | 2000 | 60.17 | 0.0625 |
1条挂镀锌生产线(12.6万m2/a) | ||||||||
22 | 重庆新美特科技有限公司 | 1条ABS塑胶装饰铬生产线(15.12万m2/a) | 正式生产 | 15.12 | 1309.72 | 1500 | 69.5 | 0.0625 |
23 | 重庆利臻科技有限公司 | 1条镁合金生产线(3.84万m2/a); | 正式生产 | 6.72 | 941.42 | 500 | 43.2 | 0.0625 |
1条铝合金生产线(2.88万m2/a); | ||||||||
24 | 重庆亿朋科技有限公司 | 1条挂镀锌生产线(3.6万m2/a); | 未建设 | 18.48 | 1129.63 | 1500 | 36.6 | 0.0625 |
1条滚镀锌生产线(4.8万m2/a); | 未建设 | |||||||
1条镀硬铬生产线(3.6万m2/a); | 试生产 | |||||||
1条化学镍生产线(6.48万m2/a); | 试生产 | |||||||
25 | 重庆盈路通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条阳极氧化自动生产线(34.56万m2/a); | 正式生产 | 34.66 | 1214.38 | 2500 | 88.458 | 0.5 |
1条阳极氧化打样生产线(0.1万m2/a); | ||||||||
26 | 重庆仁临科技有限公司 | 1条挂镀化学镍生产线(8万m2/a); | 正式生产 | 12.86 | 1017.76 | 1500 | 44.77 | 0.079 |
1条滚镀化学镍生产线(4.86万m2/a); | 未建设 | |||||||
27 | 重庆豪斯特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条挂镀装饰铬生产线(9.072万m2/a) | 正式生产 | 9.072 | 1291.5 | 1000 | 53.16 | 0.0694 |
28 | 重庆技高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1条滚镀锌生产线(6.3万m2/a); | 正式生产 | 18.9 | 1268.79 | 1500 | 61.52 | 0.0694 |
1条挂镀锌生产线(12.6万m2/a); | ||||||||
29 | 重庆元亨秀吉电镀有限公司 | 1条滚镀锌生产线(1.512万m2/a); | 试生产 | 3.5467 | 1129.63 | 500 | 9.39 | 0.0694 |
1条挂镀锌生产线(1.3608万m2/a); | ||||||||
1条镀硬铬生产线(0.6739万m2/a); | ||||||||
30 | 重庆金朋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条滚镀锌生产线(5.76万m2/a); | 正式生产 | 12.48 | 1268.79 | 1200 | 43.08 | 0.0625 |
1条挂镀锌生产线(6.72万m2/a); | ||||||||
31 | 重庆晋辰科技有限公司 | 1条挂镀锌生产线(3.84万m2/a); | 试生产 | 12.94 | 1235.89 | 1500 | 37.76 | 0.125 |
1条滚镀锌生产线(4.5万m2/a); | ||||||||
1条装饰铬生产线(4.60万m2/a); | ||||||||
32 | 重庆艾布纳浸渗科技有限公司 | 2条浸渗及钝化生产线(钝化11.675万m2/a) | 正式生产 | 11.675 | 1214.38 | 1300 | 23.978 | 0.0625 |
33 | 重庆曦望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条挂镀锌、锌镍生产线(10.5万m2/a) | 建设中 | 16.8 | 1291.5 | 1680 | 34.02 | 0.0625 |
1条滚镀锌生产线(6.3万m2/a); | ||||||||
合计 | / | / | 682.0133 | 53199.75 | 78980 | 1707.239 | 5.3332 | |
科技园一期、二期工程规模 | / | / | 2037 | 100100 | / | 3320 | 18 | |
富余提供能力 | 1354.9867 | 46900.25 | 1612.761 | 12.6668 |
注:1)一期厂房、二期已建成厂房均已投入使用,因此按一二期规模进行统计。2)盾深、皓博、盈锋、鹏雷取消建设的生产线未计入本次电镀规模的统计内。
各企业生产线运营、自建防治措施、各类废水、各类污染因子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2.2‑6 科技园区入驻企业废气污染源及防治措施一览表(数据来自环评核算)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t/a) | ||||||||||||
废气塔 | 风量 | 氯化氢 | 二氧化硫 | 铬酸雾 | 硫酸雾 | 氰化氢 | 氮氧化物 | 非甲烷总烃 | 颗粒物 | 氟化物 | 氨气 | ||||
数量 | 高度 | 位置 | |||||||||||||
1 | 重庆鹏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3套 | 25m | 1幢 | 35000m³/h、35000m³/h、22000m³/h | 0.108 | / | / | / | / | / | / | / | / | / |
重庆鹏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扩2022) | 2套 | 28m | 1幢 | 52000m³/h、35000m³/h | 0.0282 | ||||||||||
2 | 重庆威铭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2套 | 25m | 2幢 | 25000m³/h、5000m³/h | 0.017 | / | 0.0026 | / | / | / | / | / | / | / |
3 | 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工程铜梁分公司 | 3套 | 25m | 1幢 | 15000m³/h、10000m³/h、5000m³/h | 0.0047 | / | / | 0.0028 | 0.0009 | 0.343 | / | / | / | / |
4 | 重庆众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2套 | 25m | 2幢 | 39000m³/h、14200m³/h | 0.033 | / | 0.00164 | / | / | / | / | / | / | / |
5 | 重庆盾深电子有限公司 | 2套 | 25m | 1幢 | 21000m³/h、16000m³/h | 0.00835 | / | 0 | 0.0157 | 0.00059 | / | / | / | / | / |
1套 | 25m | 1幢 | 14000m³/h(未建设) | ||||||||||||
6 | 重庆百钰顺科技有限公司 | 3套 | 25m | 2幢 | 39000m³/h、22000m³/h、22000m³/h | / | / | / | 0.041 | / | 0.2583 | / | / | / | |
7 | 重庆吉锦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 4套 | 25m | 4幢 | 24500m³/h、13500m³/h、30000m³/h、6000m³/h | 0.19 | / | 0.0003 | / | / | / | / | 4.36 | / | / |
8 | 重庆铜合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 1套 | 25m | 1幢 | 2000m³/h | 0.0165 | / | / | / | / | / | 0.114 | / | / | / |
9 | 重庆皓博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3套 | 25m | 3幢 | 49000m³/h、49000m³/h、14000m³/h | 0.0717 | / | 0.00106 | / | / | / | / | / | / | / |
10 | 重庆策勋科技有限公司 | 3套 | 25m | 1幢 | 12000m³/h、18000m³/h、4000m³/h | 0.00346 | / | 0.000082 | / | / | / | 0.1225 | 0.0148 | / | / |
11 | 重庆铜德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套 | 25m | 3幢 | 15500 m³/h | / | / | / | 0.031 | / | 0.083 | / | / | 0.005 | / |
12 | 重庆恒创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 2套 | 25m | 40000 m³/h | / | / | / | 0.1087 | / | 0.216 | / | / | / | / | |
25000 m³/h | |||||||||||||||
13 | 大进合汽车配件(重庆)有限公司 | 5套 | 25m | 4幢 | 11088 m³/h | 0.0054 | 0.138 | / | / | / | 0.454 | 2.499 | 1.568 | / | / |
25344m³/h | |||||||||||||||
25344m³/h | |||||||||||||||
25344m³/h | |||||||||||||||
25344m³/h | |||||||||||||||
14 | 美光环保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 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5套 | 25m | 3幢 | 45000 m³/h | / | / | / | 0.2169 | / | 0.2737 | / | / | / | / |
45000m³/h | |||||||||||||||
45000m³/h | |||||||||||||||
50000m³/h | |||||||||||||||
50000m³/h | |||||||||||||||
16 | 重庆安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套 | 25m | 8幢 | 52000 m³/h | 0.0654 | / | 0.00041 | 0.3198 | / | / | / | / | / | 0.0096 |
60000m³/h | |||||||||||||||
78000m³/h | |||||||||||||||
55000m³/h | |||||||||||||||
17 | 重庆盈锋不锈钢有限公司 | 8套 | 25m | 4幢 | 55000 m³/h | 0.1373 | / | 0.0001 | / | 0.0013 | 0.0292 | 0.5 | 1.438 | / | / |
36000m³/h | |||||||||||||||
23000m³/h | |||||||||||||||
5000m³/h | |||||||||||||||
25000m³/h | |||||||||||||||
43500m³/h | |||||||||||||||
17500m³/h | |||||||||||||||
18 | 重庆胜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2套 | 25m | 7幢 | 26000m³/h | 0.048 | / | / | / | 0.0004 | / | / | / | / | 0.0005 |
10000m³/h | |||||||||||||||
19 | 重庆远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4套 | 25m | 3幢 | 35000m³/h | 0.0075 | / | 0.0002 | 0.0476 | 0.0022 | 0.2488 | / | / | 0.0126 | / |
20000m³/h | |||||||||||||||
50000m³/h | |||||||||||||||
20 | 鑫润材料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1套 | 25m | 8幢 | 50000m³/h | 0.00000514 | / | / | / | / | / | / | 0.051 | / | 0.001 |
21 | 重庆铭阳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2套 | 25m | 8幢 | 36000m³/h、20000m³/h | 0.064 | / | / | / | / | / | / | / | / | / |
22 | 重庆新美特科技有限公司 | 2套 | 25m | 3幢 | 35000m³/h、55000 m³/h | 0.0763 | / | 0.0005 | / | / | / | / | / | / | 0.0312 |
23 | 重庆利臻科技有限公司 | 3套 | 25m | 3幢 | 35000m³/h、35000m³/h、18000m³/h | 0.045 | / | 0 | 0.0974 | / | / | / | / | / | / |
24 | 重庆亿朋科技有限公司 | 4套 | 25m | 7幢 | 26500m³/h、26500m³/h、35134m³/h、26500m³/h | 0.094 | / | 0.00013 | 0.034 | 0.001 | 0.138 | / | / | / | / |
25 | 重庆盈路通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3套 | 25m | 8幢 | 35000m³/h、13000m³/h、2000m³/h | 0 | / | / | / | / | / | / | 0.29 | 0.083 | 0.017 |
26 | 重庆仁临科技有限公司 | 2套 | 25m | 3幢 | 26500m³/h、2000m³/h | 0.073 | / | / | 0.1912 | / | 0.017 | / | / | 0.015 | 0.253 |
27 | 重庆豪斯特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3套 | 25m | 3幢 | 10000m³/h、36000m³/h、 | 0.1378 | / | 0.0003 | / | / | 0.639 | 0.03 | / | / | / |
20000 m³/h | |||||||||||||||
28 | 重庆技高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2套 | 25m | 8幢 | 10000m³/h、36000m³/h | 0.049 | / | / | / | / | / | / | / | / | / |
29 | 重庆元亨秀吉电镀有限公司 | 2套 | 25m | 7幢 | 45000m³/h、20000m³/h | 0.00609 | / | 0.00013 | / | / | / | / | / | / | 0.0084 |
30 | 重庆金朋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 | 25m | 3幢 | 30000m³/h、20000m³/h | 0.0538 | / | / | / | / | / | / | / | / | / |
31 | 重庆晋辰科技有限公司 | / | 25m | 4幢 | 4000m³/h、45000m³/h、45000m³/h、26000m³/h | 0.028 | / | 0.00004 | / | / | / | / | / | / | / |
32 | 重庆艾布纳浸渗科技有限公司 | / | 25m | 3幢 | 6000m³/h、6000m³/h | / | / | / | / | / | / | / | / | / | / |
33 | 重庆曦望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 | 28m | 8幢 | 50000m³/h、45000m³/h | 0.0679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4394 | 0.138 | 0.007492 | 1.1061 | 0.00639 | 2.7 | 3.2655 | 7.7218 | 0.1156 | 0.3207 |
表2.2‑7 入驻企业废水产排情况统计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评核算新鲜水用水量(m³/d) | 环评核算园区提供回用水及蒸汽冷凝水量(m³/d) | 环评核算园区提供总水量(m³/d) | 环评核算企业电镀废水产生量(m³/d) | 环评核算企业总废水排放量(m³/d) |
1 | 重庆鹏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86.41 | 40.95 | 127.36 | 88.89 | 66.02 |
重庆鹏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扩2022) | 16.43 | 9.74 | 24.68 | 20.61 | 14.14 | |
2 | 重庆威铭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28.9 | 12.98 | 41.88 | 40.74 | 24.69 |
3 | 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工程铜梁分公司 | 31.07 | 16.82 | 47.89 | 40.21 | 26.88 |
4 | 重庆众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47.36 | 15.65 | 63.01 | 52.22 | 40.06 |
5 | 重庆盾深电子有限公司 | 4.87 | 5.71 | 10.58 | 9.47 | 7.4 |
6 | 重庆百钰顺科技有限公司 | 89.47 | 23.01 | 112.48 | 95.62 | 76.27 |
7 | 重庆吉锦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 64.08 | 31.45 | 95.53 | 81.83 | 56.83 |
8 | 重庆铜合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 2.3 | 15.44 | 17.74 | 13.88 | 14.15 |
9 | 重庆策勋科技有限公司 | 3.41 | 1.06 | 4.47 | 2.76 | 2.56 |
10 | 重庆皓博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2.3 | 19.82 | 32.12 | 14.27 | 9.9 |
11 | 重庆铜德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22.75 | 18.92 | 45.79 | 39.9 | 18.72 |
12 | 重庆恒创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 80.19 | 37.48 | 117.67 | 97.34 | 70.99 |
13 | 大进合汽车配件(重庆)有限公司 | 150.46 | 54.7 | 205.18 | 175.65 | 127.95 |
14 | 美光环保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3.94 | / | 3.94 | 0.47 | 0.47 |
15 | 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108.853 | 57.02 | 165.87 | 139.925 | 87.945 |
16 | 重庆安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8.21 | 105.23 | 233.44 | 206.51 | 104.87 |
17 | 重庆盈锋不锈钢有限公司 | 28 | 11.53 | 39.53 | 36.63 | 23.75 |
18 | 重庆胜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8.15 | 11.9 | 30.05 | 25.97 | 27.05 |
19 | 重庆远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32.23 | 18.9 | 50.53 | 45.34 | 27.66 |
20 | 鑫润材料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23.1 | 0.1 | 23.2 | 8.2385 | 8.2385 |
21 | 重庆铭阳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38.51 | 21.66 | 60.17 | 52.35 | 32.49 |
22 | 重庆新美特科技有限公司 | 36.86 | 32.64 | 69.5 | 60.46 | 29.8 |
23 | 重庆利臻科技有限公司 | 28.07 | 12.89 | 43.2 | 37.81 | 23.77 |
24 | 重庆亿朋科技有限公司 | 23.71 | 15.11 | 36.6 | 32.23 | 20.06 |
25 | 重庆盈路通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57.168 | 31.29 | 88.458 | 78.224 | 43.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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